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2024年邳州市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公告》要求,现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不含乡村定向师范生)及相关资格复审工作要求予以公布。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经研究,此次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不含乡村定向师范生)。从报考相应岗位人员中,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工作时间:2024年8月5日 上午8:30-11:30
复审地点:邳州市解放路实验学校(邳州市解放路115号,天鸿世纪城南侧)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通过。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原则上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的报名表;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1)2024年毕业生可先提供就读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但须在2024年8月15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4.相应教师资格证;
提供相应学段学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ntce.neea.edu.cn)或免试认定证明的,须于2024年8月15日前提供签发日期为2024年8月15日前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同意报考证明》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按上述1-6顺序排列。
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日内向邳州市教育局陈述申辩。
四、其它事项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扫描二维码缴纳面试费100元。未按期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可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的将取消面试资格,从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资格复审期间,笔试成绩靠前的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应聘人员应对收到的关于招聘的相关电话通知、短信告知进行及时准确应答和回复。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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